甲方(张三)与乙方(李四),经过友好协商,针对双方的离婚财产及抚养权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分配,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第二条 双方基本情况
1.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X。
2.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X。
3.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已于XXXX年XX月XX日协议离婚,离婚证号:XXXXXXXXXXXXX。
第三条 财产分割
1. 双方同意,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由双方协商分配。
(1)住宅房产:位于XXXXXXXXXXXX的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补偿。
(2)存款:双方名下共有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元,甲方与乙方各分得人民币XXXX元。
(3)车辆:名下车辆一辆,品牌及型号为XXXX,产权确认归乙方所有,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财产分割。
2.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无其他应分配的财产。
第四条 子女抚养权
1. 双方育有一子(女)张小四,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2. 子女抚养权归乙方(李四)所有。甲方(张三)享有每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探视权。
3. 甲方每月应支付乙方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直至子女满十八岁为止,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日期为每月的第一天。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义务:
(1)按时支付抚养费,不得拖欠。
(2)保证探视权的实现,不得阻碍乙方及子女的正常生活。
(3)确保不对乙方及子女造成精神与物质上的伤害。
2. 乙方义务:
(1)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负责其教育及生活。
(2)允许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探视子女,不得无故阻拦。
(3)将子女的重要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确保双方共同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3. 若乙方拒绝甲方探视子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恢复探视权,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费用。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后,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如因双方共同认为存在重大变化,需商议并签署书面协议进行调整。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尽事宜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关法院处理。
甲方(张三)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李四)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录:协议的副本各一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及证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