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张三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XX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为明确离婚后双方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安排的相关事宜,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
一、财产分割
1. 财产范围
甲方与乙方的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车辆、股票、债权及其他金融资产等。
2. 房产分割
位于XXXX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同意该房产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作为对乙方财产分割的补偿,甲方于房产分割交付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
3. 银行存款分割
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共同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币XXXX元。双方约定,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割,甲方获得人民币XXXX元,乙方获得人民币XXXX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将乙方应得的存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 车辆及其他资产分割
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车型、车牌号)属于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将该车辆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作为补偿。其他共同财产(如家具、家电等)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同意将部分家具归乙方所有,具体物品清单见本协议附件。
二、子女抚养权安排
1. 子女的基本情况
甲方与乙方育有子女一名,姓名:小明,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抚养权安排
双方一致同意,子女抚养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探视权。乙方每月可探视子女两次,时间为每周六及周日的下午2点至6点,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3. 抚养费支付
为了确保小明的正常生活与教育,乙方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该抚养费应在每月的第十日之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直至小明满18岁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及所属财产。
(2)甲方应妥善照料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确保其健康成长。
(3)甲方应按照约定接受乙方的探视,并保证小明与乙方的联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对小明的探视权,且探视权不得受到干扰。
(2)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并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
(3)乙方同意放弃对甲方所持有财产的所有权利,归于甲方所有。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的财产分割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为止。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逾期款项。
3.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
五、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若需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