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县)自愿签订:
甲方(融资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向_____(金融机构名称,以下简称“贷款机构”)申请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的融资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乙方同意为甲方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与方式
1. 乙方同意就甲方与贷款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向贷款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甲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无条件向贷款机构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第二条 担保期间
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包括因甲方违约或贷款机构宣布债务提前到期而确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2.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与融资及担保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甲方承诺在担保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不得新增重大负债或对外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偿债能力不受影响。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当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项下义务时,乙方应无条件向贷款机构支付甲方应付而未付的款项。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3. 乙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其代为偿付的全部款项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除应支付乙方代为偿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2. 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均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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