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与ABC银行购房融资协议详述
甲方(借款人):李明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通讯地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0000
乙方(贷款方):ABC银行
注册编码:987654321
营业地址:北京市XX路XX号
联系电话:010-XXXX0000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购房融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贷款金额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的贷款申请,向甲方提供个人消费贷款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用于甲方购买位于北京市XX区XX小区的房产。
第二条 贷款期限
本贷款的期限为五年,自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至202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贷款利率
贷款年利率为4.5%,利息按月结算,甲方需按月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每期利息=贷款余额×年利率/12。
第四条 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如下方式向乙方偿还贷款本息:
1. 每个月的还款日为每月的5号,甲方需于每月的该日之前将应还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2. 甲方的还款顺序为先还利息后还本金。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在贷款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贷款及相关服务。
2. 甲方有义务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确保还款账户资金充足。
3. 甲方在获得乙方的提前还款服务时,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但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利息及相关费用。
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承诺在审核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情况的相关数据与咨询服务。
第七条 担保条款
本贷款协议无需担保人或抵押物,但若甲方因某种原因导致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来保障本协议的履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足额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正常利息的1.5倍。
2. 甲方若累计逾期还款超过三期,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甲方立即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并追索因违约产生的其他费用。
3. 乙方若无故拒绝提供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在协议生效后,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协议中有未尽事项,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李明
乙方(签字):ABC银行
日期:202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