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分配和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条 本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界定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产生争议。
第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及范围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及共同购买、共同享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的工资、奖金、年终分红及其他劳动所得;
(2) 双方共同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3) 共同购买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及其增值部分;
(4) 共同经营的企业及其产生的所有财产;
(5) 其他任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及范围
1.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任何一方的个人独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婚前取得的财产、赠与、遗赠等;
(2)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的赠与,明确标明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3) 个人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 婚姻存续期间于个人名义购买的财产,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资产;
(5) 其他任何明确为个人财产的财物。
第四条 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1. 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其管理、使用及处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2. 对于双方未进行明示约定的个人财产,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权自行管理和使用。
3. 夫妻应就共同行使的权利进行合理协商,做到相互尊重和信任。
第五条 财产的分配
1. 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 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原则上各占50%。
(2) 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经济贡献特别突出,可以请求对方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分配。
(3) 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
2.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应归个人所有,不受共同财产分配的影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准。
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一方故意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并可请求惩罚性赔偿。
3. 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不同意的共同财产的,视为违约。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生效不受任何外部条件的限制。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和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