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配偶二):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出于对彼此的信任与理解,自愿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配与保护事项,确保在创业过程中合理划分各自权益,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和规范甲乙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的财产权益,确保在创业过程中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避免因财产分配及使用引起的争议,促进双方的和谐关系。
第二条 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创业所得、投资收益等。
2. 个人财产:指甲乙双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后由一方个人取得的财产,包括继承、赠与等。
第三条 财产的界定与分配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1) 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创业所得、共同经营的公司及其资产、夫妻名下的房产、存款、投资等。
2. 个人财产的处理:
(1) 各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所获得的继承与赠与财产,均为各自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 个人财产应由个人持有、支配,另一方不得干涉。
3. 共同创业的利润分配:
(1) 夫妻共同创办公司时,双方可根据实际贡献和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利润分配比例。
(2) 双方应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分配的公正与合理。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双方的权利:
(1) 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湖南共同财产的信息,并要求对财产予以公平合理的分配。
(2) 任一方不得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2. 双方的义务:
(1) 甲乙双方应如实告知对方各自的财务状况,包括个人财产的来源、数额以及后续的增减情况。
(2) 双方应忠诚守信,谨慎处理家庭和事业中的财务事务,防止因不当行为造成共同财产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违约情形: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出现财产隐瞒、不当处置或恶意转移,共同财产损失的,违约方需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赔偿金额的确定:
(1) 赔偿金额应不低于因违约行为形成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2) 违约方应在接到非违约方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形成书面文件。
3. 本协议的有效性不受双方婚姻状况变化的影响,离婚时可作为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应保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明确,自愿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