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为了妥善处理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未来可能引发的纠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分配与保护,确保双方权益。
第二条 定义
1. 共同财产:指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内所获得的收入、财产、投资收益等,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及婚后共同购置的资产。
2. 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机动车、存款、投资及其他个人财产。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确认
1. 甲乙双方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决策任何重大财产的购买、销售或投资事项,且需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 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双方同意在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协商结果进行合理分配。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确认
1. 甲乙双方确认,婚前各自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
2. 任何一方婚后所获得的继承财产、赠与财产,除非明确表示为共同财产的,均属于该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资产管理
1. 甲乙双方确定,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需对共同财产的收入及支出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向另一方报告。
2. 甲乙双方同意设立一个共同账户,用于收入共同财产的管理与支出,非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挪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具体损失由守约方提供相关证据并经婚姻家庭法院认定。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妥善保存本协议的原件,以便于后续的查阅与执行。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情况,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及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婚姻家庭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法规发生改变而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 本协议的签署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地点:
本协议历经双方协商,确保各项条款和条件均已充分理解与同意,在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