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各自财产的管理权,避免未来可能的财产纠纷,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婚内财产的管理、分配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劳动报酬;
(2)经营、投资所得的收益;
(3)婚姻期间获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除非赠与或遗赠有明确说明为个人财产);
(4)双方共同购买的动产和不动产。
第二条 各自财产的界定
2.1 各自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单独继承或接受的赠与(需出示相关证明);
(3)个人名义下的投资、经营所得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乙双方拥有共同财产的平等管理权。
3.2 任何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须征得对方的同意,未经对方同意的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
3.3 对于各自财产的管理,甲、乙双方有权独立决定,并对对方不负有任何同意义务。
3.4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使用,避免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
3.5 如发生与财产有关的重大决策,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第四条 财产管理和使用
4.1 共同财产的日常开支应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合理分担。
4.2 双方应建立财务透明机制,定期向对方通报共同财产的使用情况和管理状况。
4.3 双方同意在购买、出售、出租或抵押共同财产时,应共同决策,签字确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如果有一方擅自变更、处置共同财产,导致经济损失,另一方可以向其追讨损失,并要求恢复共同财产原状。
5.3 违约方需在赔偿的同时,承担因违约产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合理支出。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即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6.2 如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达成书面协议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6.3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在公告之后的十日内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7.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同意就本协议涉及的共同财产、各自财产及相关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不得故意隐瞒、转移或损害对方权益。
9.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