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及相关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便日后在财产方面产生的争议能得到妥善解决。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确认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共同经营的公司或其他企业的收益、双方共同购买或投资的财产等。
1.2 共同财产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若无出资比例约定,则按五五分配。
1.3 共同财产包括由任何一方取得的具有增值性质的财产,若另一方以自己的财产作出过重大贡献,应予以适当的补偿和考虑。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与确认
2.1 个人财产是指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与对方无关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姻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
(2)婚姻后由个人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3)婚姻期间,因个人原因获得的奖金、个人投资的收益等。
2.2 个人财产不得因他方的需求或使用而改变其独立所有权。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使用
3.1 双方应当本着诚信原则,积极协作,共同管理共同财产,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一方承担日常管理责任。
3.2 共同财产的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出售、抵押、转让等,均需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
3.3 个人财产的管理由个人负责,另一方无权干涉。但双方应协商决定个人财产使用涉及共同生活的重大支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私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相关财产,并可要求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4.2 若一方故意隐瞒个人财产,恶意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4.3 双方约定,因违反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续有效。
5.2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变更,但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任何一方的额外口头协议均不具法律效力。
5.3 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附加条款,须作成书面文件并双方签字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六条 知情权与保密义务
6.1 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披露自身财产的真实情况,包括其所有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6.2 双方必须对在管理和处置财产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协议的解释与适用
7.1 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权归双方所有,若对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产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遗漏条款,由双方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