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甲方(丈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地址: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自愿建立婚姻关系,双方为明确各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时的财产权益,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一、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增值等收入,以及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若未能证明其为个人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赠与、继承等财产,如无特别约定,该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的确认与分配
1. 甲方与乙方承认并同意,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薪资收入;
(2)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汽车及其他动产;
(3) 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商铺的利润;
(4) 共同投资的收益。
2. 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婚前甲方和乙方各自的财产,包括不动产、金融资产等;
(2) 在婚姻期间,一方因继承、赠与而取得的财产,非以共有形式处理的;
(3) 一方婚前自有的债权、债务及其收益。
三、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和乙方有权独立支配各自的个人财产,享有处分、使用、转让等权利,且不受对方干扰。
2. 甲方和乙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处分权,任何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3. 双方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共同维护共同财产,不得擅自处置或损害共同财产,若有需要出售、抵押或对外担保的情况,须事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四、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配
1.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有其他约定或特殊情况,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商议。
2. 若一方寻求婚姻关系解除,需提前至少30天通知对方,为双方做好必要的财产清算和转移安排。
3. 离婚时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无论是甲方或乙方的个人财产,均不参与共有财产的分配。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其权利或履行其义务,导致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应为因违约而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违约方无权以其他理由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3. 若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共同财产损失,该违约方应全额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财产的价值损失、潜在收入损失等。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任何一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法律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经签署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双方可书面同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八、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任何一方不得以经济、精神等任何理由干扰对方的合法权利。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地点: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