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妻子):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丈夫):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婚内财产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婚后所取得的房产、汽车、现金、股票、基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资产。
1.2 各方明确,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各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若未明确约定为共同财产,均视为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使用、支配权。
二、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和乙方双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使用,但应当协商一致,达到共同意愿后才能处置或变更共同财产的性质。
2.2 甲方和乙方有义务维护与保全共同财产,包括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点、评估及必要的维护。
2.3 在共同财产的管理及分配中,夫妻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的财产状况信息及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
3.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若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未征得同意而单方处分财产的,属无效行为。
3.2 若夫妻双方因重大原因(如离婚、分居等)导致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应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及生活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3.3 离婚时,双方应共同商议财产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可由婚姻家庭事务专业机构、律师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裁决。
3.4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持有的房产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a) 如果甲方提出对房产的处置,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响应;
(b) 若双方达不成共识,房产应以评估价值进行出售,按照持有比例进行分配。
四、违约责任
4.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权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合理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及其他损失。
4.2 若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导致共同财产减值或损失,擅自处分方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任何口头协议、承诺均无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协议各条款之间不存在先后次序,任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认真讨论后签署,甲乙双方确认自行审核本协议的内容并表示完全理解。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