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并希望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与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2. 本协议所称“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或共同投资形成的,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商业收入、金融投资收益、不动产、动产等。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确定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虽在婚姻期间取得,但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继承或赠与所得,但特别注明为个人财产的;
(3)婚姻期间双方约定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 财产的管理
2.1 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执行。
2.2 双方各自负责对日常开支及日常事务进行管理,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甲方负责家庭大额开支和共同投资的管理;
(2)乙方负责家庭日常开销及生活费用的管理。
2.3 双方应当定期对共同财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必要时进行评估,确保财产的增值与安全。
第三条 财产的分配
3.1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分配共同财产。
3.2 分配时,双方应考虑共同财产的使用情况和增值情况,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分配。如对分配比例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财产评估。
3.3 共同财产分配后,如有未分配的部分,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和账务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共同财产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若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该行为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4.3 若一方长期不履行协议中的财产管理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履行。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2 若双方希望对本协议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须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5.3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诉讼管辖法院为甲乙双方婚姻关系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3 甲乙双方确保所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任何一方未如实披露财产状况的,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