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合法夫妻,并希望对婚姻期间的财产管理及分配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未来因财产分配而引发的争议;
2.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决定自身的财产分配及管理事宜。
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共同获得和积累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车辆、现金及其他劳动所得。
1.2 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投资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若未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具备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另有约定)、个人债务及与个人品牌、艺术作品等相关的收益。
2.2 个人财产不与共同财产相混淆,不得随意转让或变更其财产性质。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
3.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决策。重大财产的处置、投资以及其它涉及共同财产的重要事项,应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2 甲乙双方有权对个人财产进行独立管理和支配。对于个人财产的使用、投资及转让,无需对方同意,但需保证不损害共同财产。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4.1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可为货币、实物或其它形式,需经双方签字确认。
4.2 在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或分居)时,甲乙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配,原则上为各占50%。如有其他财产分配协议,应以协议为准。
4.3 对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时,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应为实际损失金额及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
5.2 若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该行为无效,并要求法院判决恢复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6.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改或解除,任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6.2 如因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双方应及时协商修订。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8.2 争议解决应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双方同意以甲方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议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9.2 本协议中的条款如存在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