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系依法登记的夫妻,且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达成以下财产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
(2)婚后共同购买或投资的资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
(3)婚后所获得的赠与或继承财产,若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视为共同财产。
1.2 共同财产不包括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婚后获得的单独继承财产及一方接受的特定赠与(如婚前协议中明确的赠与)。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独自拥有的,且对方未对其财产享有任何权利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一方婚后取得的继承财产或赠与财产(如该财产在赠与或遗产分配时明确为个人财产)。
2.2 个人财产的管理、使用、处分权均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得干预。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认并同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力维护共同财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任意处分共同财产。
3.2 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食宿、子女抚养教育、日常生活费用等。
3.3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置、抵押、赠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共同财产,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财产管理和处分
4.1 甲方与乙方有权共同决定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如需处分共同财产,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4.2 双方如需将个人财产转让给他人,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害,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2 违约方应在责令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合同约定,并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6.2 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解除时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