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为了保障在婚姻存续期间及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的财产利益,防止因财产问题导致的不必要纠纷,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解除婚姻关系后就共同财产的保护与分割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在购房、共享投资等财产事项上的具体安排。
二、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共同购买的房产;
(2) 共同投资的证券、股票及其他金融产品;
(3)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薪资、奖金和其他收入;
(4) 双方共同参与的任何商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2. 各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归属个人所有,但因共同投资、改建或增值产生的收益视为共同财产。
三、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1. 甲乙双方应共同管理和使用共同财产,必须在重大决策上达成一致,包括房产的买卖、抵押、租赁、投资的撤回与变更。
2. 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由双方共同负责,双方须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确保共同财产的透明度。
3. 如一方单方面处置共同财产,应提前通知另一方,若无书面同意,一方不得私自出售、转让或抵押共同财产。
四、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在甲乙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同意采取平等、公正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分割方式包括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法律途径进行分割。
3. 对于具体财产的分割,甲乙双方应在解除婚姻关系前达成书面协议,缺省时以公平原则为准则。
五、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违约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及其他因违约所产生的费用。
3. 若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无法使用或管理共同财产,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六、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进行充分的沟通与理解,自愿签署,无任何欺诈、胁迫及误解行为。
3. 本协议的内容不得再次被修改,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七、争议解决
1. 若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或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补充,但所补充的条款应明确且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任何条款如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签署: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