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与安全保障服务协议
甲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提供商):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对其管理的小区进行公共设施的维护与安全保障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与安全保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安全与美观。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
(1)健身器材、电梯、游泳池、公共照明灯具等的维护与检修;
(2)绿化带、道路及其他公共区域的保洁与养护;
(3)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与运营;
(4)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2. 乙方需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2)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其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4)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信息。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应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理小区公共设施的故障。
(3)必须对甲方及业主的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应定期向甲方提交服务报告,包含维护记录、问题处理情况等信息。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双方商定服务费用为每月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
2. 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
(1)银行转账;
(2)其他约定方式。
3. 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收取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当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甲方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合同:
(1)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约定的服务且在甲方催促后仍未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情节严重。
3. 乙方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等。
3. 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违约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守约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届满前_______个月内,双方如未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