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电话:___
住址:___
乙方(承租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电话:___
住址: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中心两居室住房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___(具体地址)的两居室住房(以下简称“租赁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业面积为___平方米。
1.2 租赁物业包含的家具及其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床、沙发、餐桌、椅子、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___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元(¥___)。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___(如:每月支付、一次性支付等),支付时间为每月___日。
3.3 租金支付应通过___(如: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为:___。
3.4 延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租金的___%计算,自到期之日起每日计算。
第四条 水、电及其他费用
4.1 乙方需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标准应依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
4.2 甲方应在每个月的___日提供上个月的水电等费用明细,并告知乙方应支付的金额。
4.3 乙方需在收到费用明细后的___日内支付相应费用,否则需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费用金额的___%计算。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5.2 甲方不得随意中断乙方的租住权,除非乙方有违约行为。
5.3 甲方应定期对租赁物业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物业安全、正常使用。
5.4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定期检查租赁物业的状况,但需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居住。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权按约定使用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租赁物业的使用权益。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及其设施,保持物业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6.3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物业的结构、用途及室内设施,若需改变,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4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未按约定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在租赁期间,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
7.2 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或费用,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3 乙方有权在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业,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赔偿金。
8.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并要求乙方在___日内支付逾期租金;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任何一方因无法归责于自身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
日期:___
乙方签字:___
日期:___
附件一:租赁物业家具及设施清单
1. ___
2. ___
3. ___
(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