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甲方地址]
乙方(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地址:[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租赁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信息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中心的住宅(详细地址:[住宅地址])出租给乙方,出租的住宅包括以下家电与家具配置:
- 家具:沙发、餐桌、椅子、床、衣柜等
- 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一年,自[起租日期]至[终止日期]。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续租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承诺支付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租金金额]元,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一次性支付。
3.2 乙方应在每月的[具体支付日期]之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户名],账号:[银行账号])。
3.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4.1 乙方应合理使用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
4.2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配件保持良好状态,若出现损坏,乙方应承担修理或更换费用。
4.3 甲方应保证物业的结构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负责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公共设施维护。
第五条 家电与家具配置的责任
5.1 甲方负责提供并安装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家电与家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可使用的状态。
5.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家电或家具有缺陷或损坏,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
5.3 乙方如因不当使用造成任何设备或家具的损坏,需自行承担相关修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修理费用等。
6.2 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七日内全部支付欠款,并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6.3 如甲方隐瞒物业存在的重大缺陷或法律争议,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同意解除协议时终止。
7.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
7.3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