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买方):李四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12345678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城市中心两室一厅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X的两室一厅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2.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房屋性质为住宅,房屋权属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3. 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及相关房产资料均处于合法有效状态,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利纠纷、抵押或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二条 交易价格
1. 该房屋的总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其中包括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如家具、电器等)。
2.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该定金在签署正式合同后可抵扣总交易价格。
3.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购房款项,甲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以双方确认的为准。
2. 甲方需在收到款项后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 甲方应于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之前,将该房屋的钥匙及相关资料交付给乙方。
2. 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房屋进行验收,确认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如发现问题,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确保出售的房屋合法合规,若因房屋的法律问题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完成房屋过户,并负责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揭示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历史、使用情况、周边环境。
(4)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继续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利,直至过户手续完成。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交付房屋及相关资料,若未按约交付,甲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按时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如未按时付款,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有权进行房屋的相关调查,并在发现问题后向甲方提出异议。
(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和相关文件,如需转让合同权利,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总交易价格5%作为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交易价格5%作为违约金,甲方可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法律禁止情况,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需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办理过户手续
1. 甲乙双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共同前往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 所有与过户相关的费用(如税费、手续费等)由双方协商分担,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确认。
3.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由甲方准备,并在乙方支付剩余购房款后及时提交。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