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协议及佣金约定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根据甲方需求,协助寻找潜在买家/卖家;
(2) 提供有关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与咨询;
(3) 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交易的洽谈与协调;
(4) 协助甲方准备卖房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提供法律咨询。
(5) 接收甲方和第三方的信息,传达交易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的居间服务,并享有获得相关市场信息的权利;
(2) 甲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所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产权情况、贷款情况等;
(4) 在签署交易协议后,甲方有义务按约完成交易,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利收取甲方规定的服务佣金,并享有合理费用的报销权;
(2) 乙方应当对甲方的信息和交易细节,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乙方应当努力促成甲方与买家/卖家之间的交易,并在交易中保持中立、公正;
(4) 乙方应当提供真实、准确、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并对甲方所需的交易程序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三条 佣金约定
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为成交金额的_____%(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实际协商确定)。
2.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
(1) 甲方应在与买家/卖家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
(2)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追索,并加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具体款项为实付佣金的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佣金,除需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需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 乙方若因故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对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总额不超过甲方支付的佣金金额。
3. 若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权益受损,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月);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有效期届满前____日内进行协商。
2. 双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解除或终止,需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 双方确认,在发生争议时,应就争议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力求达成和解。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必要时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人: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