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地址:(注册地址或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或公司名称)
地址:(注册地址或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用语的含义为:
1.1 “居间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有关房地产买卖的联络、协调、咨询等服务。
1.2 “房地产”指甲方希望交易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1.3 “协议”指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和后续修改。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的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2.1.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与房地产买卖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件、房屋状况、交易价格等。
2.1.3 甲方应及时支付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2.1.4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的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
2.2.2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为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房地产信息和市场分析。
2.2.3 乙方有权收取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2.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3.1.1 房地产市场调研及分析。
3.1.2 向甲方推荐合适的买卖对象。
3.1.3 陪同甲方进行现场考察及洽谈。
3.1.4 协助甲方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3.1.5 提供其他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服务费用为交易总额的(具体比例),具体支付方式为:
4.1.1 甲方在达成交易时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4.1.2 甲方应在达成交易后的(具体时间)内完成费用支付,逾期未付的,乙方有权追索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5.3 甲方可以在未进行交易之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乙方应退还未发生交易的部分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项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6.3 任一方违反协议条款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因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在此之前均不予生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因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