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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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鉴于:
甲方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乙方拥有相关的市场资源和销售渠道,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决定就鲜果果汁生产项目达成合作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鲜果果汁生产项目。
1.2 项目内容: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鲜果果汁生产线,主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果汁饮料、浓缩果汁及果汁饮品等。
1.3 项目地点:甲方或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鲜果果汁生产所需的设备、技术及相关培训。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4)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提供必要的原材料,并保证其质量。
(5)甲方应在合作期间保护乙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2.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及销售渠道的开拓。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销售业绩。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提出产品研发建议,甲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5)乙方应承担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市场风险。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作方式:双方以合资或合作生产的方式进行,具体投资比例及资金安排见附件《投资比例表》。
3.2 分成比例:双方商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分成比例为甲方70%,乙方30%。具体分成时间和方式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3 产品质量标准:双方应遵循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4 投资回报:双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实现初步盈利,若未实现,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3.5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履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损失、市场损失、商誉损失等。
4.3 任何一方在违约后应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采取措施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协商决定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中明确的条件,则本协议不生效。
5.2 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5.3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考虑到产业特点,乙方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于甲方作出合理的判断与决策。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协议。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