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
甲方:X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Y食品厂
注册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食品销售的公司,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豆制品;
2. 乙方是一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加工厂,具备丰富的豆制品加工经验和相关资质;
3.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的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具有下列含义:
1.1 “豆制品”指由豆类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豆腐、豆浆和豆腐干等。
1.2 “加工服务”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豆制品的加工、包装及其它相关服务。
第二条 加工服务内容
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要求,以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基础,进行豆制品的加工。
2.2 加工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2.1 按照甲方的配方进行生产;
2.2.2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产品的包装;
2.2.3 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及合格证明;
2.2.4 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成品。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加工费用按每公斤豆制品的实际加工量计算,具体单价为________元/公斤。
3.2 甲方应在每次提交订单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80%的预付款,其余20%在乙方交付合格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3.3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监督加工过程,并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加工信息;
4.1.2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生产计划及订单数量;
4.1.3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并承担材料的质量责任;
4.1.4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加工费用。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价格收取加工费用;
4.2.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
4.2.3 乙方应保证所生产的豆制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2.4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工任务,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第五条 产品质量及验收
5.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豆制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甲方的质量要求。
5.2 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收取加工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6.2 若乙方未按时交付产品或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所产生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应予以保密;
7.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在执行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方可生效;
8.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0.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后终止;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