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园绿化与养护服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城市公园的绿化及养护管理,提升公园环境质量,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健身场所。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甲方所指定区域内的城市公园绿化养护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定期浇水、施肥、松土;
(2)病虫害防治;
(3)树木修剪、草坪割草;
(4)花坛、灌木丛的种植和维护;
(5)垃圾清理及园区环境卫生维护。
2. 乙方需在合同期间内,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及时报告养护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养护服务质量。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可基于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协议。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包含绿化养护所需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及相关税费。
2. 甲方应于每月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该月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2)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协助,以确保乙方顺利进行养护工作;
(3)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享有合法获取合同约定的费用的权利;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3)在承包过程中,乙方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养护工作的环境友好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费用,逾期每日按应付款的百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直至全额支付为止。
2. 如乙方未完成约定的养护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标,甲方可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十索赔。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生效。
2.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合理解决。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除合同内容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