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X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XXXX市XXXX区XX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X
联系方式:XXXX
乙方:XXXX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X市XXXX区XXXX大道XX号
法定代表人:XXXX
联系方式: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城市公园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XX城市公园绿化工程
1.2项目地点:XXXX市XXXX区XXXX公园
1.3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草坪、花坛、灌木、乔木的种植及相应的土方工程、灌溉设施的安装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XXXX万元(¥XXXX)
2.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合同金额的60%;
(3)余款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三条 工期要求
3.1工程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3.2工程完工日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3.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完工日期延迟,乙方应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款项;
(3)提供必要的施工协助,保障乙方的施工顺利进行;
(4)如项目变更,应与乙方进行书面确认。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项;
(2)有义务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及遇到的困难;
(4)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2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5.3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应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6.2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应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6.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合同变更:因工作需要或法律法规的变化,双方须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7.2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内容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附则
10.1甲方可随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10.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