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CG-2023-00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负责城市公园绿化与维护的单位,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和服务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公园植被维护与生态恢复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公园内的植被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草坪修剪、灌木修整、树木施肥、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水源管理及生态恢复等。
1.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维护与恢复方案,并在每个季度提供维护工作报告,及时反馈公园状况及建议。
1.3 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植物、肥料、药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规定,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分为四期支付,每期支付占总金额的17.5%。支付时间为每季度末的十日内。
2.3 乙方应在每次申请支付时,提供齐全的发票及相关维护工作报告。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并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和设施。
3.3 甲方应在工作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提供公园的详细信息和特殊要求。
3.4 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取执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许可和批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权根据公园具体情况,使用切合实际的植物维护及生态恢复技术。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4.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反馈进行及时调整。
4.4 乙方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人身及财产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可暂时停止服务。
5.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维护与恢复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若仍未整改,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免责条款应在情况解除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协商解决。
6.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任一方可烦请对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可就此事宜进行合理调整。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提交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