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所在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所在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改善城市公园的环境与景观,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特此委托乙方进行相关改造工程。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承包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景观小品、步道铺设、照明系统等方面的改造与建设。
第二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
2.2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40%。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
3.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
3.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严格控制工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工期,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同意。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对工程的监督管理权;
(2) 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3) 提供乙方所需的施工场地及相关支持;
(4) 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及施工进度完成工程;
(2) 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相关手续;
(3) 乙方享有对未付款项的催讨权;
(4) 对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材料,乙方应妥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5.2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或修复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完成工程,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赔偿、修复整改费用等。
6.3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以抗力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策性因素等。
7.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后十天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8.2 任何一方为有效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关款项结清日止。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