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城市公园管理部门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承包单位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为了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和景观提升的管理,保护和提升市容市貌,促进公共环境的和谐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城市公园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绿化及景观提升工程。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园内绿化植物的种植、修剪,景观设施的安装与维护,水体的治理与美化,步道、照明及座椅等景观小品的设计与实施。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
2.2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甲方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的70%;
(3)因工程变更导致费用调整的,需双方协商确认。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应按时支付款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资料;
(3)如需变更工程内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达成一致。
(4)提供施工期间所需的相关手续和批准文件。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中所需的必要支持;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3)应妥善管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安全;
(4)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汇报,并处理现场突发情况。
四、工程进度
4.1 工程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体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
4.2 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如需延长工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五、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工程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
5.2 工程验收标准:甲方将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领取尾款。
六、变更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因不可抗力或相关法律法规变化,需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6.2 合同终止:在以下情况下,合同可被终止:
(1)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七、违约责任
7.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须支付给乙方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违约金未能弥补乙方的损失,双方另行协商。
7.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或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甲方因工程延误或不合格造成的直接损失。
八、不可抗力
8.1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需在事件发生后72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免除,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后续事宜。
九、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注意:本合同文本中的具体内容、数据和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确保充分体现合同的专业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