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对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包含商业与住宅部分)的需求,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包含商业与住宅部分)的施工,乙方接受委托并承担相应的施工责任与义务。
第二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涵盖以下内容:
1. 工程名称: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包含商业与住宅部分)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结构施工、内外部装修、配套设施安装等。
4. 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1.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
1.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照图纸及合同规定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2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及时办理相关结算。
2.3 乙方应当合法、合规地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2.4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财产。
第四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2.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2 工程进行至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中期款。
2.3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40%作为尾款。
第五条 工期与工期延误
1. 乙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进行施工,若遇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确认后适当延长工期。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承担延误期间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
第六条 变更与调整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政策调整等原因需对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由于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双方应依据变更内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5%的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需向甲方支付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损失,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
3.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合同自动终止。
2. 如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后一方应将合同解除的理由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