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城市公园景观升级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景观升级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园现有绿植的更换与补充、景观小品的改造、步道铺装的更新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完善。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
2.3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
2.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正当理由需延长工期,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可协商确定新的工程竣工日期。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3.2 付款进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乙方总价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20%。
3.3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付款时应附上对应的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提出合理要求;
(2)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项配合与支持;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应对现场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物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
5.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验收意见。
5.3 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期间工期不予延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应按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逾期竣工的,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工程款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终止后尽快恢复履行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
8.2 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合同生效条件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款项。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