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城市公园管理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商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进行城市公园绿化项目的施工与养护服务,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养护服务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城市公园绿化项目施工与养护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与高质量完成。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公园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植物种植、后期养护等所有相关工作。
2. 项目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
(3)余款20%作为养护服务费用,在养护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应按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相关配合条件。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施工规范。
4.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款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与养护服务。
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按约支付的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3. 乙方应保证所有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4.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周围居民的生活。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六个月为止。养护服务期为验收合格后的一年。
第七条 项目管理与验收
1.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确保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作为后续付款的依据。
3. 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已合格,乙方可依法请求付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应负责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免责期限内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2.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权益的情况下,要求对施工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予以配合。
3.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条款不得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