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与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与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以保障城市公共绿地的生态环境及美观,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城市绿地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承接甲方指定的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定期修剪绿植,保持植物的生长状态和美观;
2. 定期施肥、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绿地植物的健康;
3. 定期清扫绿地内的垃圾及杂物,确保环境卫生;
4. 绿地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包括长椅、花坛、喷泉等设施;
5. 跟踪绿地的生长状况,及时调整养护措施。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完成服务。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提出相应要求。
2. 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甲方负责向居民及相关部门通报乙方的工作安排,避免造成误解与冲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作业细节提出合理建议。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协助,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 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服务。
(2)乙方应控制养护成本,确保服务质量。
(3)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保障作业安全及质量。
第六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包括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
2.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费用:
(1)合同签署后,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
(2)每季度末按实际服务情况支付剩余费用,具体支付情况由双方签署确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直至甲方支付完毕。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同时应承担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3.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事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甲方有权在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或服务质量未达标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3. 乙方在接受服务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有权申请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核,做出答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中的条款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