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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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乙方:(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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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为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的业主,乙方为专门从事结构与设备安装的专业公司,经友好协商,基于平等互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相关服务质量。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相关工作。
1.2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和所需的相关配套设施。
1.3 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1.4 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1.5 有义务提供相关施工的必要文件和信息,以便乙方顺利进行施工。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项。
2.2 应根据设计图纸与技术规范完成安装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3 有义务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工作进度的调整。
2.4 在施工过程中,有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5 义务保证所使用材料、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工程范围
本合同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综合体的结构部分安装、设备安装及其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之一《工程清单》。
2. 工程进度
乙方应根据确认的施工计划和项目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程,任何延误须提前向甲方书面说明并获甲方同意。
3. 工程质量
乙方所作的所有安装工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确保安全、可靠、合格。
4.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4.2 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总款项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40%,尾款3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4.3 任何因延期或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工程款项支付,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5. 变更与变更手续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条款,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待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所导致的任何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支付工程总款的2%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
3.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应当赔偿因此而导致的合理损失。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完成及相关款项支付完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六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的任一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职务:
日期:
乙方(签字):
职务: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