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服务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委托方希望委托服务方提供定制家居家具的组装服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服务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定制家具产品,负责进行组装服务。组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拆解家具部件、组装、调试及清理工作区域。
2. 组装服务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并完成组装。
3. 服务方需保证组装完成后的家具产品符合委托方的使用要求,并确保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无安全隐患。
第二条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组装服务,如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2. 委托方应在服务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配合,包括提供组装所需的工具和环境条件。
3. 委托方需向服务方提供准确的家具类型、数量及相关信息,确保服务方能够顺利实施组装服务。
4. 委托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服务方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标准,提供专业的家具组装服务。
2. 服务方需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如因组装不当导致的家具损坏,服务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3. 服务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与委托方进行检验,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解决。
4. 服务方有权就服务的变更、延期等合理要求与委托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时,明确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
2. 委托方应在服务方提供组装服务前支付50%的定金,剩余部分在服务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支付。
3. 若服务方在组装服务中使用了额外材料,服务方应提前告知委托方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费用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双方确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委托方未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委托方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按应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
2. 如服务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组装服务,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服务方应向委托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
3. 若因服务方原因导致的家具损坏或不符合协议标准,服务方应承担修复费用及相关损失。
4. 若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服务方不负责任,委托方需承担相关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在服务未开始前,委托方如需解除协议,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服务方,并不产生违约责任;如服务已经开始,则需支付已实施部分的服务费用。
3. 服务方如需解除协议,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委托方,并返还已收取的未实施部分的服务费用。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服务方应对提供的组装服务及相关配件提供至少三个月的质保期。
2. 在质保期内,如因服务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服务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3. 委托方应在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服务方进行处理,逾期不联系的,视为问题已解决。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服务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及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2. 若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字):
日期:
服务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