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委托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委托方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方名称)
地址:(服务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服务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服务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新型智能家居系统的电子设备组装与调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购置的电子设备进行组装与调试,以便实现智能家居系统的正常运作。具体设备种类、品牌、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设备明细表》。
1.2 乙方保证提供的组装技术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系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电子设备的组装与调试。
(2) 甲方应根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 甲方应如实提供电子设备的相关信息,确保所提供设备的合法性与完整性。
(4)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调试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5)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电子设备的组装与调试,并保证服务质量。
(2) 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包括材料费、服务费等。
(3) 乙方应在服务过程中确保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甲方财产损失。
(4)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保证设备在调试后符合甲方的功能需求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金额),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费用明细表》。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的三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50%作为定金,剩余50%应在乙方完成全套组装与调试后支付。
3.3 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相关服务,并收取未支付款项利息,利率为月利率1.5%。
第四条 交付与验收
4.1 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具体时间)内完成组装与调试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调试或更换设备。
4.3 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验收报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收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部分的5%。
5.3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组装与调试,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并可索赔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5.4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及终止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
6.3 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需及时协商并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7.2 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双方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披露或公开。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