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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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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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甲方对城市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的需求,乙方在城市绿地建设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城市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的组装服务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述
1.1 本协议针对甲方位于[具体地址]的城市公园绿地建设项目,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设计、施工、维护等服务。
1.2 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地种植、灌溉系统安装、景观小品布置、游步道建设、设施安装等,具体细节见附录A《项目详细清单》。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有权依据项目进展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2.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作与支持,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资料的准备等。
2.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
2.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和时间进度,完成建设项目。
3.2 乙方需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3.3 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4 乙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向甲方提出合理的进度款支付请求,并确保按期收到款项。
四、合同条款
4.1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1 本项目的总价为[具体金额]元,包含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4.1.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4.1.3 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应根据阶段性成果付款,具体支付比例及时间详见附录B《付款计划》。
4.2 工期
4.2.1 本项目的总工期为[具体时长],自甲方支付首期款项之日起计算。
4.2.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4.3 施工质量标准
4.3.1 乙方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施工标准及行业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3.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行抽查,若发现不合格工程,应要求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4 变更与解除
4.4.1 甲方如需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的具体事宜。
4.4.2 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在通知后30日内结清已完成部分的款项。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的,应支付甲方工程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5.3 任何一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解除的,解除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终止。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