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家庭客厅的装修装饰项目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和实施。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家庭客厅的装修和装饰,工程地址为甲方所提供的地址。
1.2 本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粉刷、地板铺设、天花板处理、灯具安装、家具摆放及其他相关装饰项目。
1.3 甲方需在签字确认本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供详尽的装修需求及风格参考,乙方根据此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2.1.2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水、电等设施的供应;
2.1.3 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
2.1.4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返修。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2.2.2 乙方负责招聘合格的施工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工具与材料;
2.2.3 乙方应及时反馈工程进展情况,并在施工中主动沟通,确保甲方了解施工状态;
2.2.4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 工程款项
3.1 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3.1.1 合同签署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1.2 工程进行至50%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40%作为进度款;
3.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30%尾款。
3.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
第四条 工程期限
4.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特殊情况需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4.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保留对工期的合理调整权。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5.2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签署《验收合格单》,若发现不合格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
5.3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视为默认为合格,并签署合格单。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乙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款项,除需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外,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7.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