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赠与乙方家庭电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赠与财产的具体内容
1. 赠与财产包括以下家庭电器:
(1)电视机:品牌、型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
(2)冰箱:品牌、型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
(3)洗衣机:品牌、型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
(4)微波炉:品牌、型号、购买日期、购买价格;
(5)其他(如有):详见附录一。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赠与财产未转移给乙方之前,随时撤回赠与。
(2)甲方应保证赠与财产的所有权清晰、无任何债务纠纷、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赠与财产,并提供相关购买凭证和使用说明书。
(4)若甲方不履行上述交付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赠与财产交付后,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2)乙方应在接收到赠与财产后进行确认,并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
(3)乙方不得将所收到的赠与财产进行转让、出售或抵押。
(4)乙方如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出售或抵押赠与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赠与财产交付乙方,并在交付时共同对赠与财产进行验收。
2. 乙方在验收时,应检查赠与财产的外观、功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
3. 甲方保证赠与财产在交付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和维修指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交付赠与财产,须向乙方支付400元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出售或抵押赠与财产,须向甲方支付300元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转让、出售或抵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 各方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赔偿的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3.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
附件一:赠与财产清单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