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
乙方(受赠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
鉴于甲方为合法的房产所有权人,愿意无偿赠与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住宅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给乙方;乙方亦愿意接受该赠与。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赠与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 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XX
2. 房产类型:住宅
3. 房产面积:XXXXX平方米
4. 产权证编号:XXXXXXXXXXXX
第二条 赠与协议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上述房产无偿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
2. 赠与的房产为该房产的全部产权,甲方承诺该房产无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负担,合法合规。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应保证该房产在赠与时处于法律状态良好,且无任何第三方权益。
b. 甲方有权在规定的赠与流程中,收回赠与并解除协议,但需在乙方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提出,理由需合法合理。
c.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必要时提供相关手续所需的材料和证明。
d.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后,提供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在房产过户完成后,享有该房产的全部使用权和处分权。
b.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承担与过户相关的税费、手续费等。
c. 乙方应妥善使用该房产,确保房屋的安全与维护。
d. 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承担因房产所有权变更而引发的后续法律责任。
第四条 房产过户手续
1. 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前往北京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双方应提前确定办理过户所需的时间及人员,并相互配合。
3. 过户完成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取得新的房产证。
第五条 赠与的费用承担
1. 本次是否有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所需缴纳的契税、登记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3. 甲方因提供房产相关材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过户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
2. 乙方如拒绝接受赠与,或在赠与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卖、转让、抵押该房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赠与房产价值的10%作为违约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需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3.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