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偿赠与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
赠与方:姓名【赠与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赠与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赠与方”)
受赠方:姓名【受赠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受赠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受赠方”)
鉴于:
1. 赠与方为位于上海市【详细地址】的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书编号为【产权证书编号】(以下简称“赠与房屋”)。
2. 赠与方拟将赠与房屋无偿赠予受赠方,受赠方自愿接受此赠与。
基于上述考虑和双方的协商,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1. 赠与房屋的详细地址为:上海市【详细地址】。
2. 房屋类型:住宅。
3.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4.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产权证书编号】。
第二条 赠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赠与方承诺其为赠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具备完全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 赠与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向受赠方披露赠与房屋的所有相关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权利负担或瑕疵。
3. 赠与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积极配合受赠方完成赠与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
第三条 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受赠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享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 受赠方承诺将赠与房屋用于合法居住用途,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3. 受赠方应承担赠与房屋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支付。
第四条 赠与的具体安排
1. 本赠与为无偿性质,受赠方不得向赠与方支付任何形式的对价。
2. 赠与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时间】内,协助受赠方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3. 受赠方在接受赠与后,须尽快完成赠与房屋的产权登记,以确保受赠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赠与方未能按约定完成赠与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受赠方有权要求赠与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赠与房屋市场价值的【具体百分比】%。
2. 如果受赠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赠与房屋或擅自转让该房屋,赠与方有权要求受赠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3. 双方认可任何一方因他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等,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3. 本协议若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再适用,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赠与方与受赠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
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已审阅无误,双方对此内容完全理解并自愿遵守。
(赠与方签字):
赠与方: 日期:
(受赠方签字):
受赠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