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其管理的城市公园内进行人造湖旁景观提升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园人造湖旁景观提升项目。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具体地址)。
1.3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造湖周边植物绿化、景观小品、步道铺设、照明设施以及相关的土建工程等。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2 付款方式:项目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付款:
(1)预付款: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中期款:工程进展达到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中期款。
(3)尾款: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最终结算清单,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与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配合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配合和支持。
(3)乙方须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确保施工安全,并对其施工行为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工期
4.1 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____日内完成施工,并进行甲方验收。
4.2 工期延误: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5.2 质量保证:乙方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期间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6.2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则应按实际延迟天数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3 如因违反合同导致的其他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变更事项、原因及后果。
7.2 合同解除: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