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对其所拥有的城市公园进行景观绿化工程,为了明确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与范围
1.1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城市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1.2 覆盖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绿植的种植、园路的铺设、喷泉的设计与安装、景观小品的设置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2.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3 乙方在工程完成80%的进度后,甲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4 剩余的20%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
第三条 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
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的______天内开工,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施工标准和质量规范,保证所用材料符合相关标准。
3.3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意见后______天内进行整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进度报告。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
4.1.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类审批手续。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4.2.2 乙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4.2.3 乙方应聘请获得合法资格的技术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拖延付款金额2%的违约金。
5.3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须向甲方支付未完工程价值5%的违约金,且按未完成部分的实际价值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6.1.1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未整改。
6.1.2 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无法继续。
6.2 双方均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处理。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