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北京市中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某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联系电话:010-xxxxxxx
承包方(乙方):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某某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联系电话:010-xxxxxxx
鉴于甲方计划在北京市中心地区建设一座商业综合体,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有关建筑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北京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地块
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场及商业设施。
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方应在12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整改。
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1.3 甲方有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予以考虑。
1.4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审批及手续。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享有在合同履行期间获得信息和材料支持的权利。
2.2 乙方应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法规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
2.3 乙方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按期交付工程。
2.4 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卫生。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支付条款
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仟万整(¥40,000,000元)。
2. 支付方式:
2.1 签订合同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元)。
2.2 工程进度款按以下比例支付:
- 工程开工后,完成基础工程后支付30%;
- 完成主体结构后支付30%;
- 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30%;
- 工程竣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最后30%。
3. 每次支付均需乙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及行业标准,甲方有权指定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验收。
2. 乙方在完成工程后,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支付延迟付款部分的日利息为总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
2. 若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误工期,双方应及时协商,合理调整工期。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 本合同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过双方确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附则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合同签字部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