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XYZ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38-XXXXXXXX
乙方: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ABC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139-XXXXXXXX
鉴于甲方需对其在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内的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具有相关的施工能力与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南京市XYZ路某商业综合体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该金额包括所有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安全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2.2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预算,经过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
2.3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每完成30%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的40%。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3)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支持;
(4)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施工;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3)有义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进度报告,及时沟通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工期
4.1 工期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计,工程总工期为______天。
4.2 如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场地等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可延长工期,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3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千分之一的合同总价计算。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承诺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甲方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5.2 甲方有权在施工期间进行质量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需及时整改。
5.3 工程竣工后,甲方将组织验收,依照验收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后方可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乙方如未能按期完成工程,除支付延期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损失的实际费用。
6.3 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任何款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7.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项结清及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