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城市公园绿地建设中需要进行园林景观及设施安装工程,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中园林景观和设施安装的具体内容、施工要求、工期、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条 工程内容
1. 项目名称: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园林景观及设施安装部分)。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 工程主要内容:
(1) 园林景观设计、植被选择及种植;
(2) 硬质景观(如步道、广场等)施工;
(3) 水景设施(如喷泉、池塘等)的安装;
(4) 游乐设施装置及其他公共设施(如长椅、垃圾桶等)安装;
(5) 景观照明设施的安装。
4. 具体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合理要求。
2. 甲方应当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和相关配合,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3. 甲方复核并确认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内容,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准确。
4.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2.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甲方申请工程款支付。
3. 乙方应当在施工前,做好施工组织与安全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妥善处理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五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施工组织进度控制工期,遇不可抗力因素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调整工期。
第六条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 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甲方支付剩余的20%款项。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内容变更,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计算工程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约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可视情况主张延迟付款利息,利息标准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5%。
3. 发生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终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