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址:某市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联系电话:123456789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联系电话:987654321
鉴于甲方为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乙方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及经验的建筑公司,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在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的施工及安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街道
1.3 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1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场、商业区、服务设施等。
1.4 工程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于12个月内完成施工。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应负责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能够顺利进行施工。
2.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施工费用。
2.1.3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给予配合。
2.1.4 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设计变更及通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2.2 乙方应依法取得、保持并有效使用施工所需的各类资质及许可证,确保施工合规。
2.2.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保证工程进度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情况。
2.2.4 乙方须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三条 施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整(小写:¥10,000,000.00),具体结算方式详见附件《工程预算明细》。
3.2 甲方应按照以下进度支付施工费用:
3.2.1 签订合同后预付工程总造价的20%。
3.2.2 完成基础工程后支付工程款的30%。
3.2.3 完成主体工程后支付工程款的30%。
3.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20%。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因设计变更、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及相应费用,形成书面协议。
4.2 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工程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施工费用,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应按未完成部分工程造价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5.3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律师费用等。
第六条 安全管理
6.1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
6.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6.3 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并配合救援和调查。
6.4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及时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7.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竣工结算及财务清算,依法处理善后事宜。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