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XXXX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38XXXX1234
乙方(承包方):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YYYY街道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139XXXX5678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商业综合体地基施工工程,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及施工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某城市商业综合体地基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城市XXXX地块
1.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2.2 合同金额的支付方式:
a.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
b. 工程进度按双方约定进行,乙方每完成30%的工程进度,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直到支付完毕。
c.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30%作为最终付款。
第三条 工期及进度
3.1 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于90天内完成地基工程施工。
3.2 进度计划:乙方应根据商定的进度计划开展施工,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展情况。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a. 有权对乙方施工进行现场监督,要求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施工。
b. 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c. 应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a.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b. 应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c. 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中的重大情况和进展。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验收
5.1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5.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应及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如未合格,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整改。
5.3 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相关工程资料与文书。
第六条 变更及调整
6.1 若因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变更协议。
6.2 变更导致的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应经过双方协商确认,并形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款项的每日1%计算。
7.2 如乙方不按时完成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延期部分的每日0.5%计算。
7.3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处理,并无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8.2 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及所有款项结清为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