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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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工程的施工。
1.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道路铺设、园林绿化、水电管网、喷泉及小品建设等。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1.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项,提供施工所需的必要条件和支持。
2.1.3 在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办理相关的审批准证手续,确保乙方能够合法施工。
2.1.4 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及周围环境负责,为施工提供良好环境。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需按照国家与地方的建筑施工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2.2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请求支付工程款项,并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提出异议。
2.2.3 乙方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2.4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3.2 合同金额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调整,支付方式为:
(a) 签署合同后,甲方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
(b) 工程进度达50%时,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
(c)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40%;
(d) 余款在工程保修期满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 工期
4.1 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竣工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
4.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应予以认可并双方共同协商调整工期。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达到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
5.2 乙方应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重建、赔偿损失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如未按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按约定期限竣工,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3 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应诚信履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的相应费用及合理费用,乙方需协助甲方进行中止后的善后工作。
7.3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__日内提供相关证明,甲方应合理予以理解与支持。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