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含地下车库与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综合体的土建工程、地下车库的建设及景观绿化工程。
1.2 具体工程内容、设计图纸及清单详见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工程造价
2.1 本合同所涉工程的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价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2.2 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支付施工款项。支付方式为:每月末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和支付。
第三条 工程期限
3.1 乙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开工,预计完成时间为______年__月__日。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2 工期延误的处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甲方应按时支付施工款项,并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4.1.3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要的工地和设施使用。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4.2.2 乙方应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2.3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人员、设备及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5.2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
5.3 如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材料及设备
6.1 乙方应使用往场地认可的合格材料和设备。
6.2 乙方所用材料应提前告知甲方,必要时甲方有权进行材料的检查与审批。
6.3 如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7.3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款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办公与沟通
8.1 双方应指定专人作为施工期间的联络人,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程进展情况。
8.2 因施工需要,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若因乙方未告知而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9.1 本合同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9.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并结清款项后终止。
11.2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材料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处理,附加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