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承包方名称)
地址:(项目承包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项目发包方名称)
地址:(项目发包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城市公园绿化建设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绿化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栽植、草坪铺设、景观小品建设以及其他与公园绿化相关的施工工作。
1.4 工期:自(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日期)止,具体工期为(工期天数)天。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具体金额为(小写金额)元。该金额包含所有的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及相关税费。
2.2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甲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3 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和设定的条件进行合理的意见反馈和修改建议。
(3)如需调整消防设施和水电设施,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请求,并与乙方进行协商。
(4)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临时设施的搭建等。
(2)对甲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解决。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如逾期支付需承担相应的利息。
(4)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甲方整改。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4.1 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应达到(具体质量标准)。
4.2 竣工后,乙方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按延误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具体比例)作为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具体比例)的违约金,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施工。
5.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应负责整改,因整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6.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